台灣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幼童案件時隔兩年再度引爆輿論。該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學童案件近期持續在台灣延燒,毛嫌目前被法院收押,預計八月中宣判。
此消息傳出後引發輿論關於幼兒權益保護的討論,因為去年底台北市1歲幼童凱凱(化名)遭遇保母虐待致死一案便震驚台灣社會,彼時許多輿論批評市政府及合作社工組織忽略個案嚴重性,無法及時拯救凱凱。
此次位於台北富人區的幼兒園傳出嚴重的性侵兒童犯罪,引發台灣家長群情激憤。他們質問,為何兩年前發生的罪行到今年才被揭露?媒體知悉此事為何不願意或不能報導?再者,犯嫌之前在調查期間為何還能繼續在母親經營的幼兒園上班,因而有機會再次性侵其他女童?
台灣立法委員吳沛憶對BBC中文表示,該幼兒所在2022年第一起性侵幼兒通報之後,有關方面就應該要求暫停嫌犯的職務,禁止其在調查期間回到幼兒園上班。
BBC中文梳理此案相關爭議,了解為何此案造成台灣民眾憤怒及家長恐慌? 在法律及行政手段上是否有所疏漏?台灣這一年多來不斷爆發的兒童受虐性侵及MeToo事件,又如何揭露出台灣社會的黑暗角落?
根據台媒中央社報導,涉事的機構為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收押的嫌犯為園長之子毛畯珅。
該幼兒園位於台北市富人區信義區,2022年7月爆出教師性侵女童案件後,當時台北市教育局長稱第一時間調閲監視器,沒發現相關證據,副市長黃珊珊則稱從未聽聞此事。
之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稱沒有找到犯案證據,嫌犯也未被起訴。但毛畯珅之後持續在該幼兒園任教並繼續性侵多名幼童,直到多位家長報案,在2023年7月才被羈押。台媒稱,經過教育機關清查,共有24名家長通報孩子遭受到性侵害。而台灣檢方警方調查後表示,毛畯珅涉嫌性侵超過20名女童,拍攝超過600部影片存放個人手機,目前檢方已經查扣這些影片。
此案引發關注的另一個關鍵點超越了案件本身。台灣輿論普遍質疑,媒體雖然在案發後就知悉此事,但基於台灣兒童保護法令「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分的資訊」之規定,因此這幾年不管此案件或相關虐待兒童的事情,多半不願報導相關新聞。
具體來說,台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因此,台媒在處理相關兒童或青少年遭遇性侵等新聞事件,多半選擇避免報導以免「觸法」。有媒體稱「被罰錢罰到怕了」。
台灣兒童及青少年權益組織勵馨基金會日前發佈新聞稿稱,有受害者家長向該基金會反映,若當時台灣有媒體願意報導,他們就不會送孩子去該幼兒園,也不會之後還有20多名孩童被侵犯。
因此,輿論抨擊稱,保護兒少的法律是否反而成為加害者保護傘?
面對質疑,台灣行政院衛福部周三(7月17)對外公開表示,基於媒體擔心「誤踩紅線挨罰,將盡速邀集相關單位、團體討論,制定報導原則,最快1個月內出爐」。
台灣立委林月琴說,以此性侵兒童案為例,在兩年多前第一件通報案件開啟至今,台灣僅有14則相關新聞,直到本周才大量出現在主流媒體。過去為台灣兒童福利團體創辦人的林月琴說,該法條立法是為保障兒少健康及隱私,「立意原本良善」,但媒體擔心觸法不敢報導顯示出此條文應進行檢討,才能避免更多人受害。
不過,該法第69條同樣表示如果有合適理由,依法可以公開:「如系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
據此,林月琴等一些台灣立委表示,解決方法之一是呼籲台灣媒體制定自律公約,揭弊型報導可以訂定相關查證、審議機制,經媒體主管機關核定後能有報導空間。另外建議媒體參考外國相關案例,「針對加害的學校或已成年的加害人進行姓名、長相的畫面公布,避免有其他受害人出現或變相保護加害人。」
勵馨基金會強調,從本案中理解要在「兒少隱私權、媒體報導權、民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雖然不容易,但適當的報導,使公眾了解違法或不當行為的存在,以便提高警覺,採取防範措施」。
根據中央社報導,毛嫌第一次被舉報後,台灣檢方因為找不到事證決定不起訴毛嫌,他繼續在幼兒園侵犯更多女童,直到更多家長報案,檢方並搜集到更多事證後,法院才裁定在今年將其羈押。
根據台北市政府說法,過去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沒有調查期間就可以將涉案的教職人員停職之規定。2023年3月1日修訂後,新版條例才有調查中就停職的規定。
但台灣立法委員吳沛憶向BBC中文強調,她透過質詢台灣教育部了解相關法規後,教育部明確表示行政機關處理此事時有暫停犯嫌就職之法律權力。
吳沛憶告訴記者稱,說到底,該幼兒所在2022年第一起性侵幼兒通報之後,台北市政府就有權力也應該要求暫停嫌犯的職務,禁止其在調查期間回到幼兒園上班,禁止其與幼兒接觸直到調查結束。
「兒童性侵這麼敏感嚴重的事情,不該持續使用行政手續來當託辭。」她說。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則在本周接受市議會質詢說,2022年首度有家長直接報案後,便與警方到幼兒園調監視器畫面,台北市政府也立即開啟行政調查調閲畫面,「將近一個月的畫面一一審閲後,未發現任何蛛絲馬跡」。而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也於2023年6月決定不起訴。之後是2023年再有家長投訴報警,毛嫌二度被檢方調查才被收押。
此案涉及的受害者家長今日發佈聲明指出,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新法2023年才上路,但依據台灣教育部2011年給各全台幼兒園的公函,調查期間可以評估該事件是否影響幼兒安全,命令涉案人士「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但是,該市教育局卻以「證據並不足以依規定提送」,讓加害人繼續留在幼兒園中。
該聲明又強調,家長們至今仍不能看到完整監視器畫面,也沒有收到行政調查報告,有家長直接寫信給台北市長蔣萬安,至今也無回應。
事實上,家長早在今年三月就針對此事開過記者會,當時一位化名「小米」的家長在記者會上稱,2023年毛嫌再次被家長通報疑似猥褻小孩,當時毛嫌的母親曾召開家長說明會,「表明事件僅是誤會,直到其他家長搜尋到加害老師的不起訴資料,才發現加害老師並非首次犯行。」小米說,台北市教育局知道幼兒園發生嚴重的性侵事件控訴,「卻回覆家長不會介入學校的後續處分,若當時教育局有積極處理,後續就不會有這麼多孩童受害。」
2022年夏天,第一個向警方報案的家長也在記者會透過影片,抨擊整起事件過程幼兒園園方態度消極惡劣。化名「安安」的家長稱起初女兒反映毛嫌有不當觸摸行為時,「園方完全沒有進一步了解、調查,反而向家長推託是孩子自己的行為」。這名家長又提到,該次司法調查雖有「孩子證詞、驗傷結果、監視器畫面佐證」,但最後仍因證據不足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讓她對於台灣法治感到無比失望。
與此類似,去年台灣爆發MeToo浪潮,藝人黃子佼因為持有兒童不雅性侵影像遭起訴後,其購買不雅影像的網站「創意私房」卻還能持續經營直到外界批評才被政府下架「封網」。當時台灣衛福部表示「封網有一定行政程序,正考慮修法讓主管機關有權即時封網」以及「聯絡不到網路業者才能封網」等說法引發台灣社會強烈反彈後,才下架兒童色情網站。此次台北幼兒園案,主管機關再次遭遇類似的「官僚批評」。
台灣資深政治評論者尚毅夫便稱,2023年3月新制修訂後,毛嫌正在被調查,何以台北市政府當時沒有依據新制要求毛嫌暫停職務,讓毛嫌還能在幼兒園工作?
據此,台灣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在本周發佈新聞稿稱,會持續關注此案的發展。並表示今年初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是否有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將釐清現行法律,討論如何避免此類兒少受害案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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