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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戴耀廷一方求情望判監兩年 控方爭認定為國安法下「首要分子」處以重刑

戴耀廷(資料圖片)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戴耀廷在「47人案」中被列為「首犯」。

中國《香港國安法》頒布至今最大規模案件——民主派立法會初選「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進入求情程序,公訴方提出應認定首被告人戴耀廷等組織者為「首要分子」,即可判處10年監禁至最高無期徒刑(終身監禁)的級別。

星期二(6月25日)的聆訊也是戴耀廷自2021年2月被起訴並收押以來首次在法庭公開露面。他的代表律師請求法庭以三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其認罪,判處兩年監禁。中國國家安全部稍早前發文點名戴耀廷為此案「首惡」,誓言嚴懲。

特區高等法院此前安排45名有罪被告人分成六批出庭求情,星期二出庭的首批被告人包括認罪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不認罪但經審判後被裁定有罪的吳政亨。

高院5月30日裁定16名不認罪的被告人當中,14人罪名成立。判決引來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以及一些國際人權團體批評。

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安妮—瑪麗·特雷維廉(Anne Marie Trevelyan;卓雅敏)當時評論說,「47人案」展示了香港特區如何利用國安法來打壓政治異議人士,英方認為47名被告人「僅是尋求行使其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政治參與自由」,且受到國際人權公約與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

未幾,特區終審法院英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Lord Jonathan Sumption)和郝廉思勳爵(Lord Lawrence Collins)宣佈辭職,其中岑耀信勳爵公開表示「47人案」使其認為香港正「慢慢地變成極權國度」。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隨後指責英國等「不反思本國嚴苛的國安法是否侵犯人權自由,卻對香港司法機關公正實施國安法無端指責」,要求各國「放棄『以港遏華』」。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針對岑耀信勳爵言論,指控英國試圖將英國的司法影響力「武器化」,破壞香港法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9gPi8WILo


戴耀廷三年多來首次露面

在英式普通法審判中,求情程序讓辯方有機會向法官陳情,說明為何被告人為何值得輕判。

高等法院此前因應「47人案」涉案被告與法律人員眾多,移師容積較大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星期二起展開的求情程序仍維持在西九龍法院開庭,繼續由高院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主審。

首被告戴耀廷、次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第四被告鍾錦麟與第五被告吳政亨被控方認定為組織者。其中,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給控方出任俗稱「污點證人」,或稱「從犯證人」。

戴耀廷已有三年多未出現於公眾視線。香港媒體《庭刊》描述,將在7月迎來60歲生辰的戴耀廷「頭髮灰白,神情輕鬆自若,對家屬席上的太太頻頻微笑點頭,太太亦不時揮手回應」。

另一家港媒《法庭線》描述,戴耀廷坐在犯人欄三排座椅的中央,吳政亨坐在後排右端角落,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分坐左側後、中、前排,五人之間均有懲教署獄警分隔。

中國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旁聽「47人案」民眾在警察面前排隊等候(25/6/2024)

EPA
一些被告民主派活動人士的支持者徹夜在法院外輪候入庭旁聽。
大批身穿防刺背心警員在中國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外戒備(25/6/2024)

AFP
一如開審之時,大批警員在法院外戒備。

聆訊開首由香港特區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陳詞,說明控方在量刑方面的立場。陳慶偉法官要求公訴方說明哪位被告屬首要分子,哪位罪行重大、積極參與,哪些是其他參與者。

李運騰法官提問,是否落實案中串謀的被告人——成功在正式選舉中當選立法會議員,並在議會內投票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者——才算是此案的「首要分子」,初選組織者則不算。

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定明,對顛覆罪行被告人而言,「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萬德豪反對稱,初選組織者並非「首要分子」的想法不可接受,違反常理,又稱他們的參與程度正如在一起謀殺案中,出錢指使他人行兇者。萬德豪稱,領導者「應是首要分子」。

萬德豪又在庭上引用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編撰的《刑法釋義及實用指南》解釋,「首要分子」所指的是罪行組織者和領袖,「應予重判」。此舉被法官質疑有「走後門」之嫌,因根據特區終審法院2023年8月就大學生呂世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上訴的判例,香港各級法院只可參考跟《香港國安法》相關的中國大陸法律。

一輛囚車開進中國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25/6/2024)

EPA
「47人案」多名被告人已被收押候審三年多。

萬德豪代表律政司陳詞後,由代表戴耀廷的黃繼明資深大律師陳詞。他主張此案是以串謀罪定罪,因此不應適用《香港國安法》中顛覆罪的刑期下限。黃繼明請法庭以三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人認罪,減刑至兩年有期徒刑。

因還押候審期間可折抵刑期,這將讓戴耀廷即時獲釋。黃繼明承認這是「大膽」提議,但他同時稱,戴耀廷等人是採取非暴力手段,運用憲法權力爭取普選,戴耀廷真誠相信初選計劃合法。而在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戴耀廷參與初選的角色有限,而法庭不得懲罰被告人在法律生效以前的行為。

李運騰法官認為辯方提案「過於大膽」,並稱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情況,戴耀廷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行為仍構成控罪背景;陳仲衡法官稱,「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並非妥善使用立法會議員權力。

控方也就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的「從犯證人」身份表態,明言三人曾協助控方作供舉證,符合《香港國安法》中有關「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規定,「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圖表:中國《香港國安法》所針對的四種罪行

BBC

戴耀廷支持者徹夜輪候旁聽

法庭安排三天時間處理首批五名被告人的求情程序,此後再考慮判刑。

正如此前開審期間一樣,在大量警察布防下,一些被告人的支持者提前到西九龍法院外排隊,以取得籌號進入法庭旁聽。據《法庭線》報道,有近百人排隊,其中約十人更是自星期二子夜起已經在場。即使清晨突然下起大雨,他們仍撐傘留守。

前來旁聽的還有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瑞士等國駐港外交人員,以及一些民主派知名人物,例如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劉慧卿,前《明報》政治漫畫家尊子等。

據《庭刊》報道,正被還押等候求情與判刑的多名同案被告——包括第33被告何桂藍、第六被告袁嘉蔚、第31被告吳敏兒、第47被告余慧明、第34被告劉頴匡、第37被告鄒家成和第32被告譚凱邦——也獲安排到法院,在充當「延伸庭」的另一法庭內觀看直播。

獲裁定無罪的第16被告劉偉聰大律師也有現身西九龍法院,但他向媒體記者表示是要處理其他案件,並非旁聽「47人案」求情。律政司正對劉偉聰的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但對於同樣被判無罪的第46被告李予信,則已表明不會上訴。

據香港媒體報道,法庭大約按照各被告人在參加初選時的選區分批安排出庭求情,預計最快於8月8日完成全部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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