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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與鄒幸彤等人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 案件開審,全部不獲保釋

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中)、副主席何俊仁(左)與副主席鄒幸彤(右)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起燭光(4/6/2020)

AFP
香港國安警察一併起訴支聯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中)、副主席何俊仁(左)與副主席鄒幸彤(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香港支聯會、正副主席和多名常委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星期五(9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和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書稱他們涉嫌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顛覆中國政權,法庭暫未要求答辯,法庭書記詢問被告是否明白控罪時,鄒幸彤回答:「明白,這是個荒謬的控罪。」

另外,鄒幸彤與另外四名支聯會常委被起訴《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香港國安警察早前去函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出文件資料,鄒幸彤等人認為警方做法無理,覆函拒絶。五人表示不認罪。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一旦被判有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藍韜文)與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分別批評香港警察抓捕支聯會成員,中國外交部反指西方政客「詆譭香港法治、干涉中國內政」。

在司法程序進行之際,支聯會證實接獲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函,告知其有意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安及公眾秩序為由,建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使權力,撤銷支聯會的公司登記。這意味著要讓支聯會成為未經註冊的非法組織。

公函要求作為公司董事的支聯會七名常委在9月24日或以前提出書面申述。支聯會表示將先徵求法律意見之後再作回應。

目前香港非政府組織要合法運作,可選擇向警務處社團事務處註冊為社團,或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成立「擔保有限公司」,成為法人。工會則向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註冊。

支聯會案,控方怎麼說?

鄒幸彤(後)由警車押送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10/9/2021)

SOPA Images/LightRocket/Getty Images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後)在庭上自行陳詞。

支聯會案由署理香港總裁判官羅德泉主持首次提堂,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擔任檢察官。

聆訊共涉及兩案,首案首被告為支聯會,其餘被告人依次為64歲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69歲的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和36歲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控罪內容指各被告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支聯會與三人各被起訴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次案首被告為鄒幸彤,其餘被告依次為53歲支聯會常委鄧岳軍,36歲常委梁錦威,57歲常委陳多偉和72歲常委徐漢光。控罪內容指各被告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5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五人各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香港警察證實在星期四持法庭手令,搜查支聯會位於九龍旺角的會址——即六四紀念館——和位於新界葵涌的倉庫,帶走文件、電腦與宣傳物品等,同時凍結了支聯會「涉案資產」220萬港元(28.3萬美元;182.38萬元人民幣)。周天行在庭上進一步表示,警方檢獲50根記憶棒(U盤)、蘋果iPad和電腦。

支聯會與鄒幸彤如何回應指控?

法庭書記在開庭時按既定程序宣讀控罪,並詢問被告人是否明白控罪。李卓人與何俊仁回答「明白」,鄒幸彤則回答:「明白,這是個荒謬的控罪」。

鄒幸彤出庭前透過Facebook發文稱,「似乎我們的反抗打亂了他們(警察)的部署」,又稱國安警察一方「方寸大亂、虛怯異常」。

常委徐漢光正計劃就警察國安處要求提交文件的信函提起司法覆核訴訟,挑戰香港警方此舉的合法性。鄒幸彤認為,面前仍有眾多法律爭議,國安警察已急不及待抓人,顯示警方「連法院也不放在眼裏」,質疑警方是想做些事情來「維護權威」,「向北京展示自己的才幹」。

鄒幸彤在文中寫道:「面對力量懸殊的局面,反抗者或者不能全身而退,但難道順服就能護佑身邊人的平安?」

「或許對方終將壓碎我們這塊攔路石,但反抗本身就是凝聚力量,換取空間,讓更多的攔路石有機會成長。只要我們仍有鬥志,就未為輸。香港人,別認命。」

四種罪行

BBC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並無法律代表,自行就申請保釋陳詞。裁判官指出支聯會作為被告沒有代表出庭,鄒幸彤即回應說,支聯會七名常委全數遭收押,無法開會委任代表應訊。

裁判官羅德泉最後宣佈將「煽動顛覆」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次提堂聆訊,以等候警方繼續調查。「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一案則暫定於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

鄒幸彤在庭上同時申請括免《刑事程序條例》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這段條文存在已久,條文規定,「除非法庭覺得為了社會公正而有所需要」,否則任何人不得傳播被告人姓名、法官姓名、代表律師姓名等指定資料以外,任何跟保釋程序有關之內容,違者一經法庭定罪,可被監禁六個月並罰款5萬港元。

但香港媒體過去常有報道控辯雙方在申請保釋程序的陳詞內容,以及法官或裁判官批准或拒絶保釋的理由。直到近期有關《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庭審進行時,這段條文再次被提及。

裁判官就「煽動顛覆」案駁回鄒幸彤的申請,但就「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案批准括免報道禁令。

李卓人與何俊仁並未申請保釋,他們因多起遊行集會相關案件,分別被累計判囚20個月和18個月。其中,何俊仁星期四就2020年「六四」非法集結案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將於9月15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李卓人在同一案件中不認罪,將於11月1日正式受審。

支聯會於7月宣佈有七人辭任常委,同時宣佈在該月底遣散所有職工。已辭任的前常委蔡耀昌星期五到法院旁聽後,向記者批評這是政治檢控。

蔡耀昌說:「32年前,我作為香港的大學生一直支持北京學運,也跟許多香港人一樣在香港聲援北京的學生,大家也很清楚看到當年『六四』的鎮壓。」

「所以這次檢控也等於對香港人過去32年的堅持,一個直接、沉重、無理的打擊。」

https://twitter.com/galileocheng/status/1436128277731549184

中、英、美三國有何評論?

多國駐香港外交官星期五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支聯會案聆訊,其中包括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韋俊輝(Jonathan Williams)和瑞典駐香港副總領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

英國外相藍韜文星期三透過Twitter表示:「今天香港支聯會成員被捕,正展示了《香港國安法》如何被北京用來瓦解香港的公民社會,窒礙政治異議聲音,而這讓人不寒而栗。「

https://twitter.com/DominicRaab/status/1435608168277713470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說:「香港當局必須停止持續威嚇公民社會與持不同政治觀點的個人。今天拘捕天安門燭光晚會領袖具有政治動機,是當權者公然濫用法律的體現。「

https://twitter.com/SecBlinken/status/1435729976171679750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分別發文譴責英方美方言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也為香港警察的舉動辯護。

趙立堅星期四在北京說:「香港警方對公然對抗法律的"支聯會"有關成員實行拘捕,是堅定捍衛香港國安法權威、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合法、正義、必要之舉,有關事實清晰,無可指責。」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粉飾自己的違法行為。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其他香港法律,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要再次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利用有關司法個案詆譭香港法治、干涉中國內政。任何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的企圖和行徑都必將遭到可恥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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