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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被捕:香港警方指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並拘多名高層

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三(9月8日)拘捕多名支聯會常委會成員,指他們沒有按早前警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運作資料。被捕的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和陳多偉。

香港警方在新聞稿證實,按香港《國安法》執行細節相關規定拘捕四人,同時指案件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香港警方早前向多名支聯會常委發信,指當局「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香港《國安法》執行細節中指的「外國代理人」,並要求對方交出支聯會與多個組織或人士聯絡的資料。支聯會全稱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主要活動包括舉辦六四燭光悼念集會及之前星期日的大遊行等。

這些組織和人士包括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等。警方在信件中又強調,沒有遵從通知規定,被定罪後可能會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六個月。

維園燭光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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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六四週年,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都舉行規模浩大的燭光悼念晚會。(資料圖片)

支聯會有什麼回應?

支聯會最初在8月25日收到警方要求提供資料的信件。多名支聯會常委之後周日(9月5日)召開記者會,表明不會按警方的要求提交資料。出席記者會的常委表示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又指警方沒有詳細指控支聯會代理哪個國家,也沒有交代證據,形容做法是「對民間社會的恐嚇」。

鄒幸彤當時表示,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因此警方沒有權要求支聯會交出資料,又說「恐嚇到我們這裏為止,支聯會不會幫你散播恐懼」。

支聯會常委之後在限期當天向警方提交公開信,重申不會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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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常委在限期當天曾向警方提交公開信,重申不會提交資料。

香港政府在記者會完結後數小時,隨即發出聲明,不點評警告支聯會需要按警方的要求提交資料。香港中聯辦在同一天也發出聲明,批評支聯會「無絲毫對過往的悔過之意,甚至負隅頑抗,拒絶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

支聯會常委之後在周二(9月7 日)限期當天向警方提交公開信,重申不會提交資料。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9月7日再次評論此事。林鄭月娥不點評批評支聯會,指任何人公然、公開地說他一定不會依據法律,就「不可以自稱為一個公民社會的組織」。

鄧炳強也聲言會採取執法行動,又指行動會「很迅速」和「很有效率」。

拘捕理由

香港警方這次引用的是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五的權力,容許警方要求「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提供其在香港的活動和成員的個人資料、資產詳情等。

附表五同時規定,沒有按照要求提供資料,可能會被罰款10萬港元(約合12800美元)和監禁六個月。而如果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就可能會被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兩年。

警方早前也按這個附表的權力,要求支援香港示威浪潮被捕示威者法律開支的612基金交出相關資料。香港媒體報道稱,警方也向華人民主書院作出了類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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