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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恐嚇記者案:香港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黎智英進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3/9/2020)

EPA
黎智英在案發三年後獲判無罪。

香港一所法院裁定,壹傳媒集團與《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恐嚇記者一案罪名不成立。

公訴方指控黎智英於2017年6月4日到維多利亞公園出席「六四」悼念集會時,恐嚇一名來自民營親北京報章《東方日報》的記者。警方於今年2月拘捕並起訴黎智英,他否認控罪。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鍾明新星期四(9月3日)宣判稱,不能證明被告人當時是否存心恐嚇對方,當事記者也非誠實可靠的證人,裁定控罪不成立,黎智英當庭獲釋。

負責公訴的香港律政司尚未表態會否上訴,《蘋果日報》引述民主派政治人物質疑此案乃政治檢控,《東方日報》則稱無罪判決讓「全城嘩然」,並引述親北京政治人物指控當局給黎智英提供「司法保護傘」,要求上訴。

黎智英今年至今已三次被捕。除了這起刑事恐嚇案,他還涉嫌於去年8月31日參與非法集結,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今年6月4日晚「六四」31週年晚會未能如常舉行,黎智英等現身維園人士被發出傳票檢控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引用港區國安法,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拘捕黎智英,一天後准許其保釋候查。警方目前尚未提出檢控。

兩名親政府團體成員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抗議要求嚴懲黎智英(3/9/2020)

AFP
親北京社團成員在法院外抗議,要求「嚴懲」黎智英。

裁判官:當事記者「不誠實也不可靠」

公訴方指控黎智英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朝著當事記者大聲罵髒話,並以粵語稱「我實搵人搞你」(我一定會找人整你),該記者事後需接受精神治療。法庭此前批准頒發匿名令,只許稱呼當事人為「X」,但並未禁止報道其任職機構。

「X」在庭審上作供,稱他自1995年起任職於該報,2014年「雨傘運動」堵路示威爆發,他被上級指派專責採訪與黎智英有關之新聞。案發當晚他到維多利亞公園追訪黎智英,用照相機拍下集會情況與黎智英的特寫鏡頭,及後黎智英上前喝罵他。

黎智英選擇不在庭審上作證,也不傳召辯方證人作證。庭審期間播放了黎智英接受警方於警戒下錄取口供的錄影片段,黎智英稱被《東方日報》記者24小時跟蹤了三年,記者「X」更是經常跟蹤他,在案發時更是「好aggressive」(很具侵略性),又稱「搵人搞你」的意思包括申請法庭禁制令、找律師和報警。

香港「六四」燭光晚會(4/6/2017)

Getty Images / LightRocket / SOPA Images
案件於2017年「六四」事件燭光悼念晚會上發生。

辯護律師提出,案發後《東方日報》和「X」曾17度發信予律政司,投訴律政司「姑息養奸」,拖延檢控黎智英。質疑「X」報警檢舉黎智英的真正原因是要配合僱主《東方日報》給黎智英製造麻煩。

裁判官鍾明新此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但他在星期四宣判時說,公訴方必須證明被告人確實作出威嚇會使「X」的身體受到傷害、以及被告人有意圖使「X」受驚,法庭才可裁定被告人有罪,但這兩項元素都得不到證明,因此裁定被告無罪。

裁判官認為「X」不誠實也不可靠,多次迴避提問。案發時兩人身處公眾地方,有其他人目睹案發過程,而「X」在當晚19:00許被黎智英指罵後,仍然保持微笑,反問黎智英為何如此暴躁,其後又繼續在「六四」晚會上拍攝至22:00,期間不時拍攝黎智英的特寫照片。裁判官認為要是「X」真的受到恐嚇,不會有這些反應。

裁判官也對「X」的精神症狀與此案有否因果關係「甚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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